南京离婚律师-如何起诉离婚

发布日期:2017-09-02 23:13:40 文章来源:
我们都知道,两个人相遇相爱相知相守,百年修的同船渡,从恋爱走进婚姻其实是很不容易的,但是婚姻有时候又不是永恒的,因为恋爱虽易,但是婚姻不易,婚姻是渗透到生活的每一处的。于是便有了离婚,如果不能双方协商好,那么就只能起诉离婚了。而这个起诉离婚是怎样的呢?阅读下文了解更多。
  起诉离婚也就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、债务的分担、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,而向人民法院起诉,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,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。那么怎样起诉离婚?具体如下:
  一、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,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:
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,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
 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,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,如果没有虐待、遗弃、严重的家庭暴力、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,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。一般性的打骂、通奸、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。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,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。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,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。
 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,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,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,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,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。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,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。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,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。
  双方都同意离婚,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
 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,如果不服法庭判决(调解),可以在收到判决书(调解书)之日起十五日(十日)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逾期不提起上诉,判决(调解)书生效。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,在判决(调解)生效后,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,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。
  二、离婚一审、二审要经历的过程
  (一)原告起诉阶段:
  1、咨询、聘请律师,或者自己查询法律;
  2、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、副本及相关的证据;
  3、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、材料进行审查,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,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。
  被告答辩阶段:
  1、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,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;
  2、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,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,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。
 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。
  (二)开庭审理阶段:
  主要是开庭审理,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,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,会延期开庭一次。开庭时候,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。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:
  法庭调查→法庭辩论→法官调解→双方总结
 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。
  (三)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
  1、有二审:起诉→受理→审理→调解→判决→上诉→二审→判决立即生效
  2、不上诉:起诉→受理→审理→调解→判决到期生效
  3、调解离婚:起诉→受理→审理→调解→达成调解协议
  4、撤诉的:起诉→受理→审理→调解→撤诉(撤诉可以在判决前的任何阶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