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最好的离婚律师

发布日期:2017-10-30 20:16:40 文章来源:
南京最好的离婚律师
第二次起诉离婚多少钱
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.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.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,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.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由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决定.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.
但是,申请执行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发生法(南京离婚律师)律效力的判决、裁定、调解书,仲裁机构依法(南京离婚律师)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,公证机构依法(南京离婚律师)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,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,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,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,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.
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起诉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:
1.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
离婚案件的起诉,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提出依法(南京离婚律师)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.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,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,诉讼开始后,当事人依法(南京离婚律师)享有诉讼权利,承担诉讼义务.
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(南京离婚律师)的规定,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.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,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(南京离婚律师)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:
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;
② 有明确的被告;
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④属于受诉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管辖.根据我国《民事诉讼法(南京离婚律师)》的规定,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.即要求离婚的一方,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起诉,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起诉.
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,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才能受理.
起诉离婚程序中,起诉者应向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提交诉状和副本.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:
① 原告、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工作单位及现住址;
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;
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、证人姓名和住址.
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决定受理案件,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.
2.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
审理,是指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接到起诉后,开始诉讼程序,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.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(南京离婚律师)的规定,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、调解、开庭审理三个阶段:
1、审理前的准备.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,经审查,符合立案条件的,应当在7日内立案,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,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;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,进行调查研究,收集证据;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,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;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(南京离婚律师)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.
2、调解.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受理离婚案后,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,使当事人消除分歧,互相谅解,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.达成和好协议的,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将协议记录存卷,一般不发给调解书;达成离婚协议的,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应制作调解书,由审判人员、书记员署名,并加盖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印章.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(南京离婚律师)律效力.
3、开庭审理.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调解不成的,即进行开庭审理.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.开庭审理前,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(南京离婚律师)庭纪律.审判员核对当事人,宣布案由,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;之后,开始法(南京离婚律师)庭调查,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;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,询问证人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询问鉴定人,宣读鉴定结论;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听资料;宣读勘验笔录.尔后,开始法(南京离婚律师)庭辩论,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,双方互相辩论.
3.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
根据庭审情况,应当再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后,即行宣判.人民法(南京离婚律师)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.当庭宣判的,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;定期宣判的,宣判后即发判决书.